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3-004
(资料图片)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志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信
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文化”或“公司”)于 2022 年 09 月
(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公司控股股东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志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凯公司”)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133,301 股,即
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达到 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公
司控股股东凯撒集团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至 10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凯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志凯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凯撒文化股份
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2022 年 0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02 月 09 日,凯撒集团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12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至此,本次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凯撒集团 2023 年 1 月 30 日至 2 月 09 日 4.88 元/股 9,566,000 1.00%
合计 - 4.76 元/股 19,126,000 2.00%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6,975,497 20.59% 187,409,497 19.59%
凯撒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6,975,497 20.59% 187,409,497 19.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7,770,712 2.90% 27,770,712 2.90%
志凯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770,712 2.90% 27,770,712 2.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 0.01% 100,000 0.01%
郑合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000 0.01% 100,000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24,846,209 23.50% 215,280,209 22.50%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4,846,209 23.50% 215,280,209 22.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已在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
凯撒集团、志凯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1)凯撒集团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2)2013 年 7 月,公司向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等 7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11,790,000 股,其中,凯撒集团当时认购 11,180,000 股股份,凯撒集
团承诺该等股份于 2013 年 8 月 22 日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3)2015 年 7 月 8 日,凯撒集团承诺,在该年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
上市公司信用体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4)凯撒集团于公司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2016 年 4 月,公司向凯撒集团(香港)
有限公司、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8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月 9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凯撒集团当时持有的上市公司 152, 620, 000 股股
份,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另
外,凯撒集团当时参与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 5,757,998 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
(5)2018 年 5 月 3 日和 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未
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凯撒集团上述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不存在的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郑合明和陈玉琴夫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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