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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军
写繁体字,眼下成了一种时髦。但有些人对繁体字只是一知半解,结果往往贻笑大方。经常见到的失误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张冠李戴
日前路过某理发店,只见招牌上赫然写着“××發廊”。在《汉字简化总表》中,“发”是“發”与“髮”的简化字,但“發”与“髮”只是读音上相近,意义上并无关联。“發”从“弓”得义,有发射、发表、发达等义项;“髮”从“髟”得义,只有头发的意思。人们走进这家“發廊”,不知如何理得头发。还有将“法制”误为“法製”,“往復”误为“往複”,都是这类问题。
二、指鹿为马
明明不是简化字,硬认作简化字,再加以繁化,以致驴头不对马嘴。某电影海报上有“皇后”二字,这个“后”字并不是简化字,甲骨文、小篆中都有。这是个会意字,本义指国君,后来才成为后妃之专名。但这幅海报上却想当然地把“后”写成繁体字前後的“後”。“皇后”成了“皇後”,不知所云矣!
三、不伦不类